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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減溫減壓裝置制造資質(zhì)說明 
	
 
	 1 范圍  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減溫減壓裝置的型號編制方法及性能、技術、檢查與驗收、標 志、油漆和包裝等方面的要求,并給出了訂貨要求的指南。  本標準適用于工作介質(zhì)為蒸汽的減溫減壓裝置、減溫裝置和減壓裝置(以下 簡稱為“裝置”), 
 
	進口蒸汽的參數(shù)如下:  ——工作壓力不大于26Mpa并且工作溫度不大于540℃; ——工作壓力不大于6Mpa并且工作溫度不大于570℃。    
 
	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    
 
	3 訂貨要求  為便于用戶訂貨,附錄A中表A.1給出了供參考的基本訂貨要求。    
 
	
 
	裝置的型號表示方法如下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
	 1、于減溫裝置和減壓裝置,其代號則分別用W和Y表示。 
 
	 2、號中有關的壓力值,均保留一位小數(shù)。     
 
	 5、要求 5.1  總則  裝置在設計參數(shù)的工況下運行并經(jīng)現(xiàn)場正確安裝調(diào)試,其出口蒸汽流量q、額定出口蒸汽溫度t2、額定出口蒸汽壓力p2、噪聲水平等使用性能應分別符合并達到本標準5.2~5.5所規(guī)定的要求。 5.2  出口蒸汽流量q  減溫減壓裝置出口蒸汽滿州里變化范圍為0.3q~q,特殊需要者可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商。  5.3  額定出口蒸汽溫度t2  5.3.1 額定出口蒸汽溫度必須在飽和溫度以上(含飽和溫度)。  5.3.2 額定出口蒸汽溫度的念頭范圍最小值為額定出口蒸汽溫度t2±5℃。 5.4  額定出口蒸汽壓力p2  額定出口蒸汽壓力的念頭范圍是:  a) 當額定出口蒸汽壓力小于0.98Mpa時,為p2±0.04Mpa; b) 當額定出口蒸汽壓力不大于3.8Mpa時,為p2±0.006Mpa; c) 當額定出口蒸汽壓力大于3.8Mpa時,為p2±0.15Mpa。 5.5  噪聲  裝置正常運行時,在減溫減壓閥(減壓閥)出口中心線同一水平面下游1m 
 
	
 
	1、減溫減壓裝置屬于壓力管道元件組合裝置,其級別屬壓力管道元件B級并且僅限減溫減壓裝置。但并不代表它所配套的減壓閥、減溫減壓閥、給水調(diào)節(jié)閥等配套閥門不需要壓力管道元件資質(zhì)或僅僅B級就夠了。配套閥門必須根據(jù)實際參數(shù)獲得相應的特種制造資質(zhì)。具體參數(shù)級別要求詳見表1。 
 
	  
	      綜上所述獲得減溫減壓裝置B級生產(chǎn)資質(zhì)的制造廠僅準許了初步的生產(chǎn)、成套資質(zhì)。相應配套的閥門必須獲得相應的制造資質(zhì),外購閥門的制造廠也必須獲得相應的制造資質(zhì)及級別。 
 
	
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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